“我怀疑你弯了。”
“我不是弯了, 我早已经是蚊香。”
“小娇妻穿夏装了哦, 唉她真是天生尤物呀,有胸器是腰精,这真的不是练练就能出来的,老天偏心的。”
……
办公室里,林总助和葛秘书都在。她们见乔孟笛忽然出现,惊得发呆。
乔孟笛今天并没有带花,而是提著书店的购物袋。
购物袋里装的是她刚刚买来的《小王子》,还有一本诗集。
“姚总在里面么?”乔孟笛无视她们的惊讶,小声问。
“姚总还在开会。”回答的是葛秘书。
乔孟笛笑笑,兀自走进去。
这个时间,姚池玥在忙是理所当然的。
这一次,她之所以带的是书,就是打算换一种玩法。
来公司的路上,她想起姚池玥的法文很流利,就让司机临时改道,先去了一趟书店,所以才错过了姚池玥午休的时间。
《小王子》她买的是中英法对照版,她打算让姚池玥念给她听。
姚池玥朗读的声音,乔孟笛想起来依然会不禁心悸。
她觉得自己真的没救了:姚池玥所有的一切我都很喜欢,虽然结了婚却还要努力地和她保持距离,老天爷对我真是太残忍了!如果按照天性,我只想一天到晚都跟她粘在一起。
嗯,我确实是一个粘人精。她想。
进入里间的办公室,几天没来,当中的气息依旧。
她坐到她常常坐的那个长沙发,拿出刚刚买的书。
《小王子》是她反覆看过很多遍的书,每次翻阅内心照例温柔。
看了几页,忽然,她的电话响起来。
拿起来,见到来电的人名字是高倚珊。
高倚珊,是原主的大学同学呀!乔孟笛忍不住皱眉。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是一个有点棘手的角色。
电话响了好久,看来对方并没有挂断的意思。
乔孟笛最终接了,因为对于她来说,高倚珊算是一个蛮特别的人。
“喂,倚珊。”她的声音还算自然,虽然这是她第一次和高倚珊通话。
“乔孟笛。”
身边很少有人会叫她的全名,是一道发音特别标准的悦耳嗓音。啊,对了,她是北方人。
“嗯,好久没有联系哦!”
每次原主旧友联系上来的时候,乔孟笛总会有一种熟悉交杂着陌生的奇怪感觉,那种熟悉感,就好像是来自前世的记忆,尽管遥远,但又能够清晰地想起很多细节,让你无法否认,那些事情是真是地发生过的。
“是啊,快两年了。时间很快对吧!”
高倚珊大学毕业后就主动和原主疏远了。
说起来,原主也是个粘人精,上学的时候,她就一天到晚地粘着高倚珊。
高倚珊实在是太宠她了,总是为她打点好一切。
“你回老家了么?”她老家是哪里的?乔孟笛在记忆中搜寻了一遍,嗯,没有相关的记忆,看来原主对高倚珊并不怎么上心。
走得那么近的同学,她不可能没有说过她家是哪里的,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原主没有记住。
“是的。”
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不用见面。乔孟笛松了一口气,和原主的朋友见面还挺麻烦的。
“你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么?”
乔孟笛想起来,毕业离校的时候,高倚珊和原主算是闹掰了。
不难理解高倚珊那样做的本意,选择离开、选择伤原主的心,那一定是她感到特别痛苦了。
“我回家了,但现在我又离开了。猜猜现在我在哪儿?”
乔孟笛虽然不想猜,但还是胡乱地说了一个地名,“鹭州。”
“你果然了解我。”
乔孟笛心里苦笑,这是两个人拥有共同回忆的地方,她不猜这里猜哪里?
“你怎么又来鹭州啦?”
“在家好烦的,家里的生意我不喜欢,所以就跑回来了。”高倚珊轻声笑,笑声中透出淡淡的无奈。
“你家是做陶瓷的,对吧?”隐约记得是这样的。乔孟笛也不知道跟她说什么好。“那你安定下来了么?”
“你忘了?我在鹭州有房子的。”
“没忘啦,我是说,你要久待么?”安定=有女朋友了么,这才是乔孟笛所关心的。
“应该是吧,我最近找到了一份工作。你绝对猜不到在哪里!”
“我当然猜不到啊,鹭州也蛮大的,对吧!”
“说大也大,说小也小,现在我们应该在一栋大楼里。”
“什么?”乔孟笛惊得站起来,在一栋大楼里是什么意思?
“我前几天刚刚入职蓝鹭生物制药。”
“可是,我们学的是艺术设计呀!”
“营销部广告设计组。”
“这样啊,现在我还真的是在公司呢。”
“前几天一直忙乱,现在能松口气了。方便么?我们到公司的咖啡厅坐一会儿。”
高倚珊的请求是小心翼翼的。
“方便的,现在我有空。”
“那三点半,楼下的咖啡店见。”
电话挂断,乔孟笛一阵恍然。
原主毕业的时候,高倚珊明明单方面说过,以后不要再见,也不要再联系,而且,她还单方面删了原主的所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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