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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路痴之旅

    在马修的信送到蒙迪特家的三个多月后。
    位于伊卡斯帝国东南部,一座叫做摩科斯多的城里,一间叫做肉肉亭的餐馆中,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莉维亚打开了她之前从一名佣兵的手中得到的信。
    这封信,是从帝都狄亚罗城发出来的,送信的是一名四级佣兵,送信的佣金是两枚金币,简直就是一笔巨款了,因此在狄亚罗城里的很多佣兵都抢着接这个送信的任务。
    莉维亚很好找,毕竟一名气质不凡且戴着面具穿着魔法师袍的七八岁小女孩,骑着马,还带着一条宠物狗,这样的组合不管在哪里都非常显眼。
    甚至因为这种组合,她们一路上遇到了不少的强盗山贼,不过除了给她们提供了自己的劫掠来的财富外,那些山贼强盗都成了山林中的养分,对付山贼强盗,按照马修的教导,她们从来不留活口的。
    当然,这些山贼强盗也没有多少钱财,十多波山贼强盗的所有钱财加起来,还不如马修给莉维亚的零花钱多呢。
    唯一让那名四星佣兵,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才找到莉维亚的原因,就在于,他接到任务时,只知道莉维亚向南去了,可他除了刚开始经过的几座城镇外,之后都没能再打听到莉维亚的踪迹。
    直到遇到一些从东面来的商人,才知道莉维亚在东南方向。
    他急忙又调整方向,去寻找莉维亚。
    佣金是要他将信送到莉维亚手上,再回到帝都才能领取的。
    好在这一路上,随着越远离帝都,物价就越便宜,且作为四星佣兵,路上很多时候可以打到野兽或采摘野外安全的植物来食用,否则他自己的钱,就算加上预付的四十枚银币都不够用的,而有着佣兵任务的情况下,又不能再接新的任务,他就要一路乞讨着去找莉维亚了。
    那名倒霉的佣兵,在总算找到莉维亚的踪迹后,再次根据那些见过莉维亚的人的描述,一路在城镇中寻找。
    而这时,莉维亚又变换路线,试图向西移动,又让他错过。
    几经辗转后,他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莉维亚。
    当那名四星佣兵看到莉维亚后,都激动得哭了出来。
    他怎么都想不到,这么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是怎么在这广阔的伊卡斯帝国内到处乱跑得让自己这个四星佣兵都追不上的。
    而且他也对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带着一条宠物狗就能从帝都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十分震惊。
    毕竟以莉维亚的气质,即便她戴着木质面具,四星佣兵也不觉得她的容貌会很难看,这样一个气质不凡的小女孩,别说是山贼强盗了,就算是沿途那些城镇中的一些贵族,都有可能对她出手呢。
    贵族中的龌龊,他不仅仅是听说过,也见识过一些。
    哪怕这个小女孩的背景再大,也会有人狗胆包天。
    莉维亚打开信,信是艾文写的,内容不多。
    “主人在精灵帝国的首都皇宫中。”她从信中得出结论。
    “莉维亚大人的主人,居然在精灵帝国的皇宫中?!真是太了不起了,不愧是莉维亚大人。”坐在莉维亚对面位置上的珮妮为她激动,不过她还记得莉维亚的命令,压低了声音。
    不过脑子里,已经开始有些神游,想象着莉维亚的主人,是一个怎样的强者了。
    珮妮.卡西姆,在莉维亚那次偶然救下后,就想要作为她的追随者。
    在救下那些被尼哥强盗团关押起来的人后,她立刻朝着隆特米莱城追去。
    只是莉维亚的脚程很快,且在进入隆特米莱城前,就将那些强盗全部作为了城附近树林里的养分,没有了拖累,让珮妮.卡西姆扑了个空。
    但比那个送信的四星佣兵的运气好许多的珮妮.卡西姆,还是在一个小镇上,追上了莉维亚和阿姆。
    死皮赖脸的跟在她们身后,希望莉维亚能将自己收为追随者,连对阿姆都毕恭毕敬,丝毫没有贵族子女的架势或尊严。
    莉维亚当然不可能收她做自己的追随者了。
    在她看来,自己只是马修的女仆,女仆拥有追随者实在太怪了,而且她也担心马修不想让自己收追随者。
    不过这些珮妮.卡西姆不知道,也完全不在意,一路上鞍前马后的,非常贴心。
    莉维亚在和她说过多次后,就没再排斥她,任由她跟着,只是仍然向她说明,自己不需要追随者。
    但有了珮妮.卡西姆的跟随,最舒服的,就是阿姆,一些小事,就不需要它来提醒莉维亚了,而且有一名高级战士在身边服侍,像是保镖兼随从一样,也让她们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当珮妮.卡西姆知道,被她看做绝世强者的莉维亚,居然还有一位主人时,让她震惊到现在。
    她至今都想不到那位能做莉维亚这样的强者的主人,到底该会是什么样的存在。
    白胡子老爷爷,严肃庄严的中年人,靓丽高贵的绝世美女......。
    每次莉维亚提到她的主人时,都能让她想象出一个形象来。
    而莉维亚和阿姆,都没有和她说明过,任由她胡乱猜测,毕竟她是自己跟上来的,并不是莉维亚或阿姆的追随者或仆从之类的存在,她们没那个兴趣纠正她的想法。
    坐在莉维亚左手边椅子上的阿姆,狗脸上满是无奈,没有听到马修消息时应有的高兴。
    因为莉维亚给了店主三倍的钱,所以它能够坐在椅子上吃饭。
    不过为了不显眼,它在有人的地方,一直保持安静。
    但听到马修的消息后,它之所以没有高兴,不是因为不想听到马修还活着的消息,它无法高兴起来的原因,在于面前这两个女人身上。
    它强忍着抱怨的想法,吃完饭后,和两个女人回到旅馆后,它才眉毛都立起来的开口:“主人还活着,并且在精灵族的皇宫,这是好事,我们只需要朝着精灵帝国去就行了,但是,你们两个都是路痴,那我们要几时才能到精灵帝国,找到主人呢?”
    是的,珮妮.卡西姆也是路痴,刚开始见到她能找到她们时,阿姆还高兴,总算有个会认路的人了。
    可没想到,经过几处城镇后,珮妮.卡西姆的路痴属性就爆发出来了。
    与莉维亚在野外不认识方向不同,珮妮.卡西姆能够认识方向,可在路上,很容易突然迷糊的走错方向。
    在由珮妮.卡西姆带错了几次路后,阿姆终于看清了她。
    真亏她能够找来,而没有在路上偏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
    珮妮.卡西姆立即满脸涨红的低下头,不敢看它。
    而莉维亚则理直气壮,毫不在意,在她看来,在野外迷路,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她们从原点下来后,一直跟着马修到处乱跑,有马修指路,他们也不用思考移动的问题,而离开马修才几个月的时间,要学会认路可是不容易的,毕竟菲奈特大陆可比原点要大得多了。
    “真亏你能找到那个尼哥强盗团的营地啊。”对莉维亚,阿姆无可奈何,它只能质问珮妮.卡西姆。
    珮妮.卡西姆搓着手,很羞愧的小声说明:“其实我原本是想去卡隆镇打探消息的,没想到走偏了,走到那树林里,又正好撞上放哨的强盗了。”因为放哨的强盗被她三两下解决了,所以她就觉得自己很强,然后冲进了强盗团营地里,最后被现实教育了。
    “你还不是不认得路?”莉维亚反驳:“要不然也不会让我们带错路了。”
    “我是狗!是主人的宠物狗!”阿姆理直气壮的提高音量叫道:“你见过宠物狗带路的吗?你见过让宠物狗来指路的吗?”
    两女一狗顿时沉默了下来。
    如今她们知道了马修在精灵帝国里,先不说自己要怎么去到精灵帝国的帝都,她们现在连伊卡斯帝国的南边都还没接近呢。
    “早知道,就不把那些强盗的杀光了。”莉维亚沉默了一会说道。
    “带着强盗,我们也没法进城镇啊。”阿姆叹息:“再说,那些强盗也不见得知道多少路,他们只不过是一些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普通强盗而已,又不是向导。”
    “向导!!!”
    阿姆和莉维亚同时一惊,一起坐直了身子。
    “对,我们可以花钱雇佣向导啊,比如之前那个佣兵。”阿姆被自己的话提醒了:“他能从狄亚罗城一路找来,肯定非常熟悉怎么赶路,让他带我们去精灵帝国不就行了?”
    “可是那个佣兵,说不定已经离开了呢。”珮妮.卡西姆呆呆的说道:“他找来花了太多的时间,肯定要立刻回狄亚罗城里去领取佣金的。”
    不过阿姆丝毫没有气馁:“没有他也没什么,佣兵公会里,佣兵多得是,三条腿的人不好找,两条腿的佣兵不是到处都有吗?作为佣兵,只要我们给的钱够多,肯定能招到对方向和路线熟悉的,充满经验的佣兵的。”
    它狗爪一指莉维亚:“用两个,不三个金币,我就不信找不到人。”
    这个城市相对好一些,但相比帝都狄亚罗城来说,也实在是太偏僻了,物价比狄亚罗城低得太多了。
    即便是在狄亚罗城里,和马修做过多次佣兵工作的阿姆也非常清楚,三个金币,对很多佣兵来说都算得上是一笔能舒服的享受很久的巨款了,更别说在这个摩科斯多城里。
    就算是这个城的城主,恐怕都会对着三个金币心动的。
    不过它不担心这些钱会让摩科斯多城的城主见财起意。
    能拿得出这么多钱的人,本身就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不管是背景深厚还是实力雄厚,都不是这种小城城主可以得罪的。
    而且城主这个职位本身就是一种枷锁,除非摩科斯多城的城主愿意为了两三枚,或者再多几枚金币抛弃他在这个城的基业和整个家族,否则就不敢明目张胆的朝莉维亚下手。
    而如果是在城外,那就更不用担心了。
    论战斗,不算傻里傻气的珮妮,它和莉维亚对付一支军队都没有问题。
    就算有上阶强者出现,虽然它和莉维亚都还没能恢复实力,可现在的实力,也能击退一两名上阶强者。
    而且,它也不认为这种远离帝都的小城市,会有什么上阶强者愿意听从城主的命令,对他们进行冒死攻击。
    并且,这里离北部和东部很远,精灵帝国又与伊卡斯帝国常年交好,相对和平安全许多,就算是强盗山贼的平均水准,也比帝国中部或北部、东部要弱上许多。
    这个城里,了不起就有不到十名的高级职业者存在,也许加上教会的神职者会更多一点,可教会的神职者也不可能帮助城主作恶的,那会影响到他们的信仰,甚至会让他们失去力量的。
    走过很多地方的阿姆,比莉维亚看到的想到的更多,因为它平时作为宠物狗一样跟随马修,且也没有莉维亚的思维那么固执,更容易了解这个世界的信息,很容易就能分析清楚,只是以前有马修在,它不需要太过努力思考而已。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佣兵公会吧。”
    现在去佣兵公会下任务,明早任务就会放出来了。
    到时候,就会有一群人蜂拥而来,向她们自荐成为向导了。
    莉维亚坐在旅馆房间里的床上,努力思考了一会,确认阿姆想得很周到,自己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才从床上起身。
    唯有珮妮,仍旧坐在小凳子上,努力思考着雇佣向导,到底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之所以她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她突然发现,如果雇佣了向导,自己在莉维亚身边的地位,一下子就降到了底,变成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了。
    虽然她也承认,自己的确有事会迷糊,可她的目标是成为莉维亚的追随者。
    但追随者除了得到被追随的强者的指导外,还得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和雇佣仆从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叫做追随者更好听一点,且更自由一点,得到的好处更多一些。
    可自己却没有能够为莉维亚和阿姆出力的事情,自己这段时间在她们身边所做的事情,就算换一个普通平民也能做到。
    一想到要被莉维亚和阿姆抛弃,她就心中恐慌不已。
    能找到一名超阶强者追随,这是连她的老师都渴望了一辈子的事情,这种机遇要是因为自己的无能而与自己擦肩而过,恐怕一辈子都要处于后悔当中的。
    当看到莉维亚和阿姆没有叫自己,自顾自的离开了莉维亚的房间后,珮妮才惊醒一般,立刻跟了上去。
    她打定主意,一定要让莉维亚收自己为追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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