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为一个人打开了心房,他在你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你以为告别是最好的结局,可那颗种子在思念的浇灌下默默发芽,稳稳地扎在那里,明明白白告诉你,他不一样。
隋牧抗争过。他除了跟进罗萍的疗程,用所有的精力拼命工作赚钱,像个疯子一样只要撑得住就不眠不休。但都没用,人一旦动了心,就根本控制不了,隋牧不是神,他只是一个凡人。
于是他知道了,纪寻安就是他心里的那颗种子。
罗萍的家乡在丽市,隋牧选了丽市一套安静的房子长租,看地图的时候,他愣了愣。
丽市,就在南城的西面,南城的省道直通丽市东边入口,距离300公里,车程不过4小时而已。
而南城,正是纪寻安的家乡。
如果有机会,他很想驱车去南城看看,走他走过的路,看他看过的风景,如果能恰好知道他过得不错,他也会衷心祝福。
可隋牧没想到这一忙,就忙了半年。罗萍到了丽市住下来后,几次三番进医院抢救。似乎回了国以后她就没有了求生意识,身体机能衰竭,很快就卧床不起。
隋牧一边照顾罗萍,一边又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忙到焦头烂额。他只好看了几个有意创业的方向,交给徐锋去具体了解,自己则跟护工一起和罗萍度过这段最后的岁月。
后来的几个星期,罗萍每天清醒的时候,偶尔也能说上几句话。她似乎意识到了这辈子没有给隋牧带来什么正面的影响,总是看着隋牧,眼里带着从未有过的怜惜和遗憾。
“你知道为什么给你起名叫隋牧吗?妈妈的这个姓不好,妈妈希望你啊,潇洒随意一点,所以就任性地让你姓隋,妈妈也没什么文化,但你爸爸当时说他是个牧师,所以啊,就给你取个牧字。”
“你爸爸恋爱的时候真的很浪漫………”
“你从小就长得好看,现在又高又帅……”
有时候她又神智不清,记不起今夕何夕,说着她或许想过却从未说出口的话。
“小牧,你回来啦,妈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鱼。”
“小牧,今天是你的生日,妈妈带你去看风车,好不好?”
“小牧,妈妈好累,妈妈不想过这种日子了,妈妈真的很没用……”
“小牧,你不要看不起妈妈,你以后一定要有出息,好不好?”
每次罗萍这样发病的时候,隋牧就坐在床边,被她瘦的皮包骨的手握着手腕,偏过头看窗外,出神地望着窗外的天空。
他做不出母慈子孝那一套,也不会原谅罗萍对他造成的伤害。在这个悲哀的女人生命尽头的时候,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减少她的痛苦,如此也不枉他俩母子一场。
罗萍是在一个秋天的早晨走的,她走得很安静,甚至脸上带着笑。两年的病痛把她清秀漂亮的脸折磨得苍老无比,隋牧和护工一起替罗萍擦了身,换好衣服后,办了简单的后事。
隋牧没有亲戚,云姐还在阿姆斯特丹,只有徐锋过来帮着隋牧一起把罗萍送去殡仪馆火化,接着又把骨灰盒带到了隋牧一早买好的墓地,安排落葬。
隋牧在墓前跪下,按照中国的习俗,给罗萍上了香、烧了纸钱。看着照片里罗萍年轻漂亮的脸,一时不知是解脱还是难过。
和罗萍所有的纠缠,不管好的坏的,都到此为止了。隋牧和徐锋开车离开墓园,沿着盘山公路绕行下山,徐锋问他想去哪儿,一起吃点东西。
吃东西?
车窗外阳光正好,洒在树林间仿佛渡了层金沙,就像……纪寻安当初在公寓里,在厨房做菜的时候,身上那层金色的光晕一样。
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失落感袭来,隋牧突然发现,他唯一的亲人死了,他喜欢的人忘了他,这里不是他的家,哪里也不是他的家。
“徐锋,你先回去吧,我要去一趟南城。”
此时此刻,他孑然一身,他想见纪寻安。
29寻安,我好想你。
徐锋打了辆车走了,走前还不放心地叮嘱隋牧有事随时联系他。他多少知道一些情况,也知道南城是当初见过的那个纪寻安的家乡,而纪寻安是牧哥这两年一直记挂的人。
300公里的路程,隋牧加快车速,开了3个半小时就到了南城。
这半年他看过很多次南城的地图,从城北下了高速后,一时之间没有了目的地。
冲动过来之后呢?他没有纪寻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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