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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女装替我上学 第141节

    等村长去交粮,时清濯和时音音一起买票,坐上去市里的车。
    即使时音音对这个年代的大巴车不抱太大希望,真正挤上去的时候还是很痛苦。
    夏天本来就热,车又属于能挤多少就挤多少的模式。大家挤在一起,气味混杂,汗津津的。有抱小孩的,有带着鸡鸭的,别提多乱了。
    路也颠簸,不时磕碰一下,车里人有时候向前冲,有时候向后退,有时候向左栽,有时候向右倒。
    虽然时清濯和时音音上去的早,都有个座位,还是靠窗的位置,等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像两团被揉巴脱水的咸菜一样,彻底失去了梦想。
    从村子里离开的时候,村长开了介绍信。时清濯拿着信去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两人住在一起,一晚上就要五毛钱。
    接着就到了卖红薯、卖水果的时间。夏天还没过去,桃子莲蓬都可以卖,枇杷就只能自己吃了。
    红薯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时清濯吃到现在,已经对红薯失去了兴致。
    他先摸清楚黑市的位置,然后在附近偏僻的地方找了一个没人住的空房间,当做临时躲避的地方。
    “一大筐一大筐的卖,差不多了就回去。”
    时清濯带着两个箩筐进了黑市,出门的时候里面都只装了一点,方便携带,等到黑市入口的时候才多装了些。
    他们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打算干玩一票就撤,时时刻刻都提着心,就怕遇到坏人。
    “红薯3厘一斤,一分钱四斤,有没有要买的,可以看看啊,都是新鲜的……”
    这是时清濯观察过后给出的价格,因为红薯比较沉,可能一两个就有几斤了。它产量高,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卖不出什么价格。
    十厘一分,十分一毛。就算是两百斤红薯,按照一分钱四斤来算,只能卖五毛钱。
    几毛钱就是招待所一晚上的价格,但箩筐里的红薯一直有,这个价格便宜,只要是黑市里经过的人都会称一点回去。
    看到红薯旁边放的水蜜桃和李子、莲蓬,闻到芬芳的果香,忍不住意动,也顺路带些回去。
    水蜜桃、李子就卖的贵多了,都是两分钱一斤,五分钱三斤。莲子比较小,卖不出价格,半卖半送。
    周围的人来来去去,这个小摊也不算特别火爆,谁都没留意箩筐里的红薯有多少,反正从进去开始一直卖到下午。
    这个时候工人快要下班了,人流量又突然大了起来。时清濯就在那里喊:“最后一点了,最后一点了,红薯一分钱四斤,卖光这一点没有了……”
    等这一波红薯卖光,他就带着时音音出了黑市。今天赚到的钱都是毛票,时音音全都放在空间里,没有具体数清楚,一两块钱是有的。
    红薯一分钱四斤的价格实在低廉,以至于那些浑水摸鱼的人都对这两个小孩子视而不见。
    省城不止这一个黑市,时清濯第二天又和时音音换了个地方,继续卖红薯,卖水果。
    第一天出去卖红薯,一共挣了两块一毛钱。第二天出去卖红薯,这次摆出来的水果更多一些,挣了三块钱。
    空间里种出来的桃子和李子格外好吃,闻到味道就走不动路。即使两分钱已经不算便宜,还是会有人尝了味道之后,直接买下来。
    为了卖得更快,只要有人想尝尝味道,时清濯就拿着小刀削一块下来。尝过之后,大部分顾客都买了,还会选择顺路带点红薯回去。
    时清濯带着时音音一连跑了四五天,还会卖些别的蔬菜,都是空间里种过的,比如黄瓜,西红柿,茄子。这些都卖不出价格,只会让他们看起来更像专门卖菜的。
    在这个过程中,时音音在黑市里也买到了不少好东西,比如草莓种子,樱桃种子,人参种子等。
    当它们都是种子的时候,都卖不出什么价格,毕竟没人能够种活。就算种活了也养不好,就算养得好,也要十几年、二十年才能卖得出去。
    对于时音音来说,这就是机会。
    物以稀为贵,种那些家常菜只能自己吃,就算味道好一些,其他人也不会出高价购买。只有人参这样的珍贵药材才能卖出高价,且有价无市。
    其实现在大部分人都处于贫困状态,只有少部分处于温饱状态,仍然存在一些人家庭条件比其他人好。但凡有人需要,人参总能卖得出去。
    他们已经在省城留了一个星期,不知不觉也购置了不少东西。
    时清濯尤其喜欢往废品收购场跑,喜欢从里面找书。他现在处于一种对知识的渴求期,不管什么种类的书都想捡起来看看。
    时音音和他一起在废品中翻拣,把里面的书找出来,堆在一起,按斤买。
    翻找过程之中,时音音看到了小学课本、中学课本,还有一些残损程度严重的古籍,和一些专业类书籍。
    这些不仅时清濯需要,她也需要。把书买回去之后,以后说出了不符合身份的知识,也能推在书上。
    这里的东西便宜,有不少破桌子、破椅子、破罐子、破香炉等等,修一修都能用,时清濯简直如获至宝。
    他们才赚了一些钱,正是渴望消费的时候。只要挑中的东西,都堆在一起,全部都买回去,最后结账,只要两块钱不到。
    东西有点多,废品收购站的老板骑着三轮车,把破桌子、破椅子等等其他杂物按照时清濯的要求,一起放到胡同旁边的巷子里,东西都腾出来了才离开。
    这边特别偏僻,晚上连路灯都没有,黑灯瞎火的,月亮又被乌云遮住,正适合时音音把东西装进空间。
    两人脸上都洋溢着一模一样的笑容,全是丰收的喜悦,回招待所的路上,走路都有点发飘。
    去掉今天买废品的钱,加上之前卖掉王八的钱,以及最近这段时间卖红薯卖水果赚的钱,加起来一共三十块。
    这是一个工人一整月的工资,在偏僻的乡下,足够时清濯和时音音用很久。
    这段时间在黑市附近跑熟了,他们也知道哪里有服装厂,哪里有火柴厂,哪里有肥皂厂。
    在这里上班的工人都有些门路,那些达不到标准的残次品,可以拿出去换东西。时清濯就走这种路子,换到了布料、火柴等必需品。
    两人重新坐大巴回县城的时候,堪称满载而归,不仅换了身新衣服,连鞋也换了。
    这次就没有专车能送他们回村,不过时清濯一打听,发现有辆牛车要回隔壁村,就蹭上去了。
    虽然才在省城里呆了不到十天,时清濯再回乡下小院子的时候,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家里的鸡鸭都托沈熙照顾,十天不见又长大了一圈,鸡鸭都还在,没被人摸走。
    “走,我们去那边看看,送些东西去。”时清濯真在黑市换了不少东西,油盐酱醋都不缺了,空间甚至还有一些猪肉。
    这期间也不是没被不怀好意的人跟踪过,每次两人都藏进偏僻的地方,直接躲在空间里,等天黑了才出来。
    “回来了?”沈老爷子正在纳鞋底,发现时家俩孩子来了,不由一笑。
    “你们看看,我纳的鞋底子怎么样?”
    “沈爷爷,你怎么学起了这个,是不是沈熙让你学的?”时清濯皱眉。
    “针脚还是很整齐的。”时音音接过鞋底子看了一眼,很是赞叹。
    “还是音音有眼光。”沈老爷子乐呵呵的。
    “这生病的人不是天天有,我在家里也闲得慌,就找老太太们学了这个,以后你们的鞋底子我来纳。”
    “再也不担心没鞋穿了。”
    “这有多费眼睛啊,我们有办法,爷爷你就别做这些事了。”时清濯面上不显,心里却很酸楚。
    以前沈老爷子家境极好,从来没做过家务事,医术也好,养尊处优惯了,纳鞋底子这种事无论如何都和他扯不上关系。
    “这有什么不好?”
    “时清濯小同志,我要提点你。”
    “女同志可以纳鞋底子,男同志当然也可以。”
    “我自己乐意,也觉得有趣,所以有什么不好?”
    “以前我擅长施针,现在嘛……这也是施针,看我的手稳不稳?”
    “这样一双手,天生就该拿针的。”
    沈老爷子一番话说完,时清濯也只好表示支持。
    “我不知道你的脚多大,就按照沈熙的,做了双稍大些的,赶明儿弄几个破车胎皮一剪,把鞋底子,鞋面缝上去,又有新鞋了,耐穿又透气,好得很。”
    “沈爷爷,你看这是什么。”时音音拿出一个小布包递过去。
    “我看看……”
    沈老爷子打开布包,瞬间怔住。
    第141章 你就是个乌鸦嘴   别跑太快了,小心摔着……
    小布包已经有些旧了, 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沈老爷子打开之前,根本猜不出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打开之后,眼眶瞬间有些湿润。
    这是一整套银针, 粗细长短不一, 有被使用过的痕迹, 但看得出来,原主人对它非常爱惜。
    “我们偶然碰到一个人,聊了起来, 才知道他家里祖上是学医的。不过他没那个天分,又学不进去,就转行做了别的。”时清濯开始解释银针的始末。
    “做了什么?”沈老爷子好奇道。
    “杀猪。”时清濯有点不好意思。
    “这、这、这……”沈老爷子直拍大腿,心情十分复杂,连声问:“做什么不好, 怎么杀猪去了?”
    “唉,做什么也好, 自己喜欢就行了。”沈老爷子忽然叹了口气, 有点忧愁。
    “沈熙也没有天分,雕刻这方面倒是学的不错, 刻刀用得好……长大了该不会也去杀猪吧?”
    “什么杀猪不杀猪?”沈熙听到关键词, 兴奋地从门口探头。
    “我是在说,你以后会不会去杀猪。”
    “想想好像还不错,要是专门杀猪的话,应该经常能吃肉吧, 我看那些杀猪匠都长得膀大腰圆,五大三粗,一看就油水很足。”沈熙若有所思。
    “哎哟, 你可不能干这个……”沈老爷子连连叹气,有些羞愧,瞬间觉得自己把孩子给养歪了。
    “我是不挑,我主要是觉得对不住你妈妈,她是学音乐的,讲究那个什么……陶冶灵魂。你要去真去杀猪,她多闹心啊……”
    “爷爷你叹什么气?我说着玩的,我不喜欢杀猪,万一溅一身血,那多费衣裳啊。”
    “别说了别说了,清濯刚才说什么来着,我都快忘了。”沈老爷子连忙示意时清濯继续说。
    “因为他转行去杀猪了,家里留下来的这些东西没人继承,一直闲置着。”
    “以前闹的厉害,他实在舍不得祖上传下的东西被糟践,埋在地下藏着。我和他多说几句,聊的投缘,就把银针接回来了。”
    “好好好,记着那个人的名字没有?”
    “说不定哪天我能从村子里出去,去当面给人家道谢,要是我走不出这地儿,就让沈熙代我去。”
    “记着名字了,叫李苍术,不过人们都叫他李大头。”
    “哎呦……”沈老爷子直叹气,他学过医,也知道师傅带徒弟不容易。一个天分好的徒弟可能要带十几年才能出师。
    一般中医家族最好的传承方式是从孩子开始教起,每个中医世家都有独门的药方和手法,一旦断代,就代表着那些知识的失传,他简直心疼地说不出话来了。
    关键是这件事又带着说不出的滑稽与悲凉,世情如此,好好活完一生,终究要比传承重要的多,只是令人惋惜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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