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西亚跟涅墨亚的约定,使者团是后天抵达北山伯爵领,这个时间点还是有讲究的。
留给涅墨亚不到两天时间,这就让这位新任的公爵大人既能对加西亚的说法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可又不能验证彻底。
一天的周期,足够验证米亚公国境内的消息,但帝国都城太远了,消息还传不过来。
所以西洋镜不至于被拆穿,看起来还能挺像的。
当然林朔这边,得进行相应的布置和调整。
因此这天下午,在使者团团长苗成云的带领下,一行人大张旗鼓地住进了西岚伯爵领城镇上的一家旅店。
苗团长把帝都官员的威风抖得十足,直接把这家店包下来了,然后把旅店原有的客人全赶了出去。
这座城镇的城主,是隶属于加西亚的一个男爵,闻讯急忙赶过来想拍一波马屁,意思是把使者团请到自己官邸上暂住,结果被苗成云一个耳光扇掉了两颗后槽牙,捧着脸哭着就回去了。
鸡飞狗跳地闹了半个晚上,到了临近午夜的时候,场面终于消停下来,是个人都知道这伙帝都使者不好惹,全都躲得远远的。
加西亚的西岚伯爵领靠着海,有港口,算是商贸比较发达的地方,外来人口比较多。
而这家旅店规格不算高,来往的客人三教九流都有,这也是林朔看中这家店的原因,因为来往的人成分不一,这儿的老板消息源就丰富,多少能打听点儿事情。
店面不大,也就两层楼。一楼是酒馆,主要是喝酒,也能吃饭,二楼是住宿。
住进来把人全赶跑之后,林朔和苗成云才知道,原来这儿的吃饭喝酒住宿,只是周边服务。
这家店的核心业务,其实是皮肉生意。
得知这个消息有点晚了,再换旅店来不及,所以虽然二楼不那么干净,大伙儿也就只能凑合着住。
临近午夜的时候,其他人都在楼上休息了,林朔和苗成云还在一楼。
兄弟俩喝喝酒,聊聊事儿。
同时林朔也觉得明天估计少不了一场恶战,状态得调整好。
喝点酒上楼睡觉,酒意上涌往床上一趟,那就真能睡觉了,四夫人不至于作妖。
经营这家店的,是个徐娘半老的女人,这会儿正站在吧台里面,伺候着林朔和苗成云两人喝酒。
苗成云摇晃着手里的酒杯,目光在这位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身上流连忘返,搞得林朔都觉得自己陪他喝酒纯属多余。
这位苗公子林朔是了解的,在家里那是跪着的。
可要是到了外面,脱离了表姐云秀儿的掌控,那就无法无天了。
不仅玩得开,口味也是生冷不忌。
上次他在婆罗洲为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技师赎身,花得还是林朔的钱。
所以一看这个状况,林朔觉得自己还是赶紧躲开算了。
否则老板娘要是亲自下场接苗公子这单生意,苗公子身上没钱肯定会问林朔要。
林朔觉得自己无论是给还是不给,都不那么合适。
一念及此,林朔咕咚咕咚喝完了自己的杯中酒,然后往杯子吐了一些酒渣子。
这儿卖得酒是一种麦酒,麦芽香气浓郁,只是酒精度数不高,口感发苦,而且过滤得不是那么干净。
喝完了酒,把杯子往吧台一放,林朔这就打算撤了,结果被苗成云一把拉住:“干嘛去?”
“睡觉。”
“这么早睡干嘛,明天有事儿,你这么早上去苏冬冬还能放过你啊,回头影响了状态,明天事情办不下来,那就因小失大了。”苗成云笑道,“再喝几杯,晕晕乎乎的上去比较好。”
“你这张嘴啊。”林朔无奈地摇摇头,示意让老板娘再给自己来一杯。
据林朔这两天的了解,大西洲的语言,其实也是五花八门的。
不过不知道出于巧合还是什么缘故,跟欧亚大陆基本相似,只是方位上反一反。
这里的西面主要是汉藏语系,东边则是印欧语系。
米亚公国位于大西洲东北一隅,本地语言是英语。
米亚公国所在的帝国,虽然在地理上位处于东边。不过皇室是外来的,那是一百多年前一次战争的结果。因此这个帝国的国都官话是汉语。
也就像阿尔忒弥斯或者加西亚这样的高等贵族,受过良好的教育,掌握汉语,而平民和大部分低等贵族是不会的。
所以林朔和苗成云聊天说汉语,老板娘听不懂,而老板娘嘴里的英语,两人都懂。
林朔这边刚重新坐稳当,对面吧台里的老板娘冲林朔抛了个眉眼,开始给他倒酒。
林朔当然是装作没看见,只是低头看着酒杯。
苗成云说道:“我看出来了,你今天在加西亚面前可没说实话,现在就我们俩,说说呗,你到底怎么想的。”
林朔举起杯子喝了口酒,反问道:“你觉得这趟浑水,我们有必要趟吗?”
“有。”苗成云笑道,“看看你们家里的那几个老婆,你小子口味我还不清楚嘛,就是好异域美女这一口,狄兰歌蒂娅,那都是西方女人。
就那个阿尔忒弥斯,嘿,好看就算了,长得还跟一般女人不一样,这种绝世的藏品,你不往家里弄一个?
这还是我认识的林朔吗?”
“这就说明你根本不认识我。”林朔翻了翻白眼。
“嘿,还在我这儿装呢。”苗成云摇摇头,“反正这趟我是团长,你听我的。
阿尔忒弥斯,烧还是要烧的,不然她没法跟人交代,活着也生不如死。
不过呢,咱可以别让她真被烧了。
你看到对面这个老板娘了吗?
保养得很好嘛,脸上虽然多有点儿褶子,可身材不差,跟阿尔忒弥斯差不多。
你之前不是在加西亚那儿拿了一笔经费吗,回头你给我一部分,让我今晚跟这个老板娘单独待一个晚上。
我在易容方面的手艺,比起唐家可能差一点儿,不过阿尔忒弥斯那张脸好做,因为没瑕疵。
没瑕疵的脸,细节少,很好仿造,你放心,旁人绝对看不出来。
这样一来,咱哥俩就双赢了。”
林朔没听明白:“这样你倒是得逞了,我哪儿赢了?”
“嗐。”苗成云说道,“偷梁换柱之后再一把火烧了,阿尔忒弥斯是假死,然后她以后在大西洲那就没法待了,你就把她领回家嘛。哥哥我吃点亏,今晚跟这个假货虚与委蛇一下,你踏踏实实把真货领回家,你看,我对你多好。”
林朔差点被气乐了:“我谢谢你啊。”
苗成云一伸手:“不用谢,给钱就行。”
林朔把手伸进口袋,掏出来十枚铜币搁在了吧台上,起身就走。
跟这人废话没什么意义,不如睡觉去。
苗成云在身后急了:“才十个铜子儿,不够啊!”
“这是酒钱。”林朔头也不回地说道。
就在林朔即将上楼的时候,吧台里一直沉默不语的老板娘,忽然发话了:
“这位客人,请稍等。”
说得是英语,林朔闻言扭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叫住自己。
“今晚我不收两位尊客的酒钱,相反,我还想跟你们谈一笔买卖,我给你们钱。”老板娘微笑说道,“请这位客人回来坐,我们慢慢谈。”
林朔和苗成云对视了一眼,一脸疑惑,然后猎门总魁首又坐回了原先的位置,想看这个女人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苗成云摸了摸自己的脸,对林朔说道:“完了,难道是这个婆娘看上我们俩了,让我们晚上伺候她?”
“你拉倒吧。”林朔被恶心得够呛,狠狠瞪了苗成云一眼。
兄弟俩这么一句玩笑话的工夫,就看见老板娘从吧台里拿出一个布兜子,放在了吧台上。
布兜子里叮当作响,上面收口的绳索松开一半,露出了里面金光闪闪的东西。
“这是一百枚金币。”老板娘说道,“请两位尊客先过过数。”
大西洲的货币,就是金银铜币。
一枚铜币的购买力,基本相当于一块钱。一千铜币换一枚银币,也就是差不多一千块钱。
然后一个金币等于十个银币,也就一万块钱。
老板年这一袋子金币一百枚,就是一百万左右。
这袋钱一拿出来,林朔和苗成云立刻明白了,这女人应该不是一般的旅店老板娘。
卖肉,无论是黑点那种卖法,还是青楼那种卖法,这个档次的小店都存不了这么多钱。
看来皮肉生意,也不是这个旅店的核心业务。
苗成云伸手扒拉开口袋,拿出一枚金币来看了看,然后对林朔说道:“你到底接不接?”
“什么我接不接?”林朔被问得莫名其妙。
“你不接我可接了啊。”苗成云把手里金币扔进钱袋子里,然后把整个钱袋子提起来搁自己怀里了,“谁跟钱有仇啊,不就一晚上的事儿嘛,再说这女人长得也不差。”
林朔终于明白过来了,不禁痛心疾首:“你小子穷疯了吧,你要是敢接这种生意,我就跟你断绝兄弟关系。”
“不是,你这人就不讲理了……”
苗成云正要反驳,却听老板娘说道:“既然尊客收下了定金,那我们事情就好谈了。”
“这只是定金?”苗成云看着林朔,一脸痴呆,“我一晚上这么值钱呢?”
林朔一脸嫌弃地看着苗成云:“你醒醒,人家显然说得不是那档子事儿。”
“哦。”苗成云总算是回过味来了,依依不舍地把怀里的一袋子金币又放回了吧台上,用英语问老板娘道,“老板娘,你到底要跟我们谈什么买卖?”
老板娘身子微微前倾,把她那张风韵犹存的俏脸凑到了林朔和苗成云面前,轻声说道:“你们今天押着的那个女人,我想买下来。”
林朔跟苗成云一听话这话,心里不由得吃了一惊。
阿尔忒弥斯如今以罪人的身份,被使者团押着赶路,为了逼真,手脚是带着镣铐的。
这个老板娘应该是个识货的,同时后台非常硬。
当然也可能是不长眼,同时还想瞎了心。
所以苗成云问道:“你知道她是谁吗?”
“知道。”老板娘神情凝重地说道,“前代米亚公爵的长女,米亚公国的宣称者,阿尔忒弥斯。”
“知道她是谁,你还敢要?”苗成云问道,“就不怕引火烧身?”
“我自然是不敢的,可有人敢,我只是搭线传话。”老板娘说道,“这一百枚金币就是他的诚意,而且这只是定金,价钱随便你们开,只要人交给我就行。”
“那人交了给你,我们怎么跟上头交差?”苗成云又问道。
“不就是要把这个女人带到北山烧死吗?”老板娘说道,“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替身,看上去一模一样,然后一把火烧了,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苗成云听乐了,对林朔说道:“嘿,这女人是个人物,居然跟我想一块儿去了。”
林朔没搭理苗成云,而是对老板娘说道:“买卖当然可以谈,不过买主是谁,我们总要知道吧?”
老板娘摇了摇头:“买主是谁不重要,我劝你们也不要打听。”
“如果这笔买卖我们不做呢?”林朔又问道。
“那这把火,烧得可不止是一个替身了。”老板娘面色凄苦地说道,“你、我,这儿的所有人,除了阿尔忒弥斯,今晚都会被烧死。请这位尊客相信我,他绝对有这个能力办到。”
“呵。”苗成云轻笑一声,把吧台上的金币推还给老板娘。
林朔则站起身来,对老板娘微微笑道:
“让他试试。”
……
第七百七十七章 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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