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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一章 诗仙也不是吃干饭的

    “第一名,石勒,统帅90,武力94,智谋80,政治87;与宿主关系,敌对;召唤地点,幽州上谷郡。”
    “第二名,洪秀全,统帅71,武力62,智谋80,政治78;天赋,攻心;与宿主关系,敌对;召唤地点,交州桂林郡。”
    “第三名,李白,统帅41,武力53,智谋71,政治62;天赋,诗想;与宿主关系,效忠;召唤地点,未知。”
    陶商的脑海中,很准确的就迸出了系统精灵提示音。
    这三名随机后世英魂,除了头一位之外,其余两名可都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让陶商眼前一亮。
    第一名这个石勒,历史上虽然算不上多有名,只因其出身在南北朝这么个冷门时代,不为人熟知而已,对于陶商这样的历史爱好者来说,岂能不知道石勒的事迹。
    这个石勒原为五胡乱华时期羯族的一名奴隶,靠着一身的勇武和过人的胆魄,靠投了前赵开国皇帝刘渊起家,后自立为雄,先后击败了北方群雄,最终建立了后赵国,并推行文教和经济,一度使后赵成为了当时华夏最强大的国家。
    而且,这个石勒也是古往今来,第一个以奴隶身份,最终当上皇帝的人,可以说其出身比朱元璋还要低,算得上是空前绝后了。
    此人召唤在了上谷郡,属于刘备的地盘,按照常理来推断,应该会去投奔刘备,以这石勒的能力,倒也确能对大魏形成些许威胁。
    不过陶商也无所谓,敌人再多也阻挡不了他一统天下的脚步。
    至于这第二名英魂,那可就不是冷门了,那是相当的热门,用人尽皆知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曾经历史上,这洪秀全不过是清朝后期一个落榜的秀才而已,阴差阳错的看了本基督教的书后,竟然把基督教义跟本土平均主义结束,创立了拜上帝教这么个怪胎。
    正是靠着拜上帝教,以及自己忽悠人的神棍天赋,这个洪秀全自称天王,一路从金田小山村打到了南京,建立太平天国,南面称王,跟清廷分廷抗礼。
    虽然洪秀全晚年因为自己的昏庸,带领太平天国走向了覆灭,但这个人的能力却着实了得,如果不是他把清朝半壁江山搅的天翻地覆,促使了湘军、淮军等地方军阀集团崛起,恐怕清朝的统治也不会被撼动,再苟延残喘个几十年也没问题。
    “看来这个洪秀王跟陈胜一样,都有一套忽悠人的本事,‘攻心’天赋倒是挺符合他们的,不过这个洪秀全可比陈胜能折腾,必须要重视起来……”
    陶商思绪飞转,便想着洪秀全召唤的地点位于交州,离大魏腹心地带远隔万里,自己是鞭长莫及,只能尽快派一员得力大臣前往交州,尽量能把洪秀全给扼杀于摇篮里了。
    陶商的注意力,落在了最后一名随机英魂上:
    李白!
    大名鼎鼎的诗仙啊,这位的名声可是比前两位加起来还要大,名符其实的老幼皆知,童叟无欺。
    一提到这个名字,陶商就想起了李白那一首首名垂千古,惊艳绝世的诗篇,无不是惊为天人,难怪有谪仙之名。
    陶商对李白欣赏归欣赏,只是以现下这种形势,他最需要的是治国打仗的人才,而不是李白这种纯诗人。
    看李白那点四维数据,用武不能安邦,文不能定国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就算他前来投奔自己,也就是写写诗,供自己消遣娱乐而已。
    最要命的是,李白的那些成名诗作,陶商本来就是倒背如流,想要作诗自己作就是了,要李白有什么用。
    真要说用处的话,就应该是那个“诗想”天赋了。
    看完李白“可怜”的数据,陶商的目光才注意到了,李白竟然还自带着天赋,不由奇道:“这个‘诗想’天赋又是什么鬼?”
    脑海里的系统精灵便解释道:“诗想天赋是一种精神类天赋,当宿主或是宿主的部下军队体力或斗志耗尽时,只要对象李白作诗一首,就能发动‘诗想’天赋,激发宿主或宿主部下士卒的肉体或精神潜能,使他们瞬间恢复正常状态,这就是诗想天赋的作用。”
    听过系统精灵的解释,陶商顿时是兴奋无比,脑子里就迸出了一句话:
    这个诗想天赋,简直是一件神器啊!
    试想一下,假设自己的二十万大军,跟敌人的二十万大军进行正面决战,双方从白天打到夜晚,体力和精神都已耗尽,达到了随时都可能崩溃的边缘,就看谁能支撑到最后了。
    这个时候,李白站出来,在万军中赋诗一首,发动“诗想”天赋,瞬间把己军的体力和精神充满值。
    那时,二十万精神体力满值的军队,对付二十万体力精神零值的敌军,会是一种什么结局。
    那肯定是辗压啊。
    “不错不错,这个‘诗想’天赋确实是件好东西啊,看来我们的诗仙还是有点用处的,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投奔我,还有那个穆桂英……”
    ……
    潼关。
    军府大堂之中,曹操正负手踱步于堂中,焦黄的脸上明显写着“焦虑”二字,目光不时的在地图上瞟上几眼。
    “禀陛下,我斥侯已经侦知,三万敌军已于昨日于陕津渡北渡黄河,进入到河东,应当是前往蒲坂与陶贼会合。”刘晔小心翼翼的禀报道。
    这个消息,如雪上加霜般,让曹操脸色更加难看。
    曹操停下了脚步,立于地图之前,凝望着北面那“蒲坂津”二字,脸色阴晴不定,久久不语。
    堂中众将们面面相视,皆是暗自摇头,显然他们也看出了曹操在焦虑什么。
    不仅仅是曹操焦虑,他们当中谁人又能不焦虑。
    毕竟蒲坂津关系重大,马超这一战能否夺回蒲坂,直接关系到潼关还能不能守下去,关系到他们是否能御敌于国门之外。
    倘若马超失败,二十万魏军就能顺利进入关中,进入到大秦腹地,威胁帝都长安,那时候形势之危机,是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的希望,就寄托在了马超的身上,暗暗祈祷着这位西凉第一名将,能够为他们带来胜利的好消息。
    “其实陛下完全不用太过焦虑。”凝重的气氛中,传出了一声轻松自信的宽慰。
    曹操微微回首,却见法正已站了出来,一脸闲定的笑着步上前来。
    这位年轻的王佐谋士,向着他微微一拱手,笑着宽慰道:“马孟起所率的骑兵军团,善于龟甲阵和矛枪阵,其战法与天下骑兵大不相同,其威力陛下应该最清楚不过,这样一支威力强大的奇兵,击败陶贼的区区一万步骑,夺回蒲坂津,当不在话下。”
    法正这一席话,令曹操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了几分,紧皱的眉头也略微松缓。
    他想起了当年自己西征之时,面对马家那密密麻麻龟甲阵,还有那无坚不摧的矛枪战法时的惊愕,至今想起都心有余悸。
    那一战,他输的很惨,直至现在也想不出破阵之法,如果不是后来采取谋略,让马家跟韩遂反目成仇,归降自己的话,现在的他能不能坐上这大秦皇帝的宝座,还尚未可知。
    想到这里,曹操的眉宇中,平添了几分信心。
    “陛下尽管放心,有我大哥出马,那陶贼绝不是对手,说不定这个时候,他已经斩下了陶贼的狗头,正在送往潼关的路上呢。”
    人群中,忽然响起了一个自信清亮的女子声音,显的是那么的新鲜。
    曹操抬头瞄去,于众将之中,看到了一个年轻貌美,身材高挑的红衣女将。
    那女将年不过二十,英姿飒爽,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高傲劲,往众武夫中一站,如同一道靓丽的彩虹。
    那女将正是马超的妹妹,马家女将马云禄。
    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她吸引,齐刷刷的望向了那绝美的巾帼女子身上,本能的为她的姿容所心动,却又不敢多看一眼,仿佛怕引起某种误会一般。
    一众大臣当中,也只有曹操的长子曹昂,方才敢肆无忌惮的盯着她看,眉宇之中,还隐隐流露着几分引以为傲。
    因为,马云禄既是马超的妹妹,也是他曹昂的未婚妻。
    曹操能坐稳关陇,登上帝位,很大程度上源于马氏一族的支持,马家不仅在军事上是秦国的顶梁之柱,其族在西凉一带更是拥有着极大的声望,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凉州士民的归属。
    曹操对马家的重要性,自然是深知,故而为了拉拢马家,便给自己长子定下了这门婚事,约定此番击败了魏国的入侵后,就为他与马云禄举行大婚。
    所以,自幼好武的马云禄,才有资格站在众臣之间,参与朝堂的议事。
    而左右这些众臣们,虽为她的美貌气质暗自心动,却谁都不敢多看几眼,生恐引起那位大皇子曹昂的嫉妒。
    “云禄说的对,孟起的铁骑可以说是无敌于天下,陶贼兵多尚罢,眼下他在蒲坂津只有兵马不过两万,儿臣相信陶贼绝不是孟起的对手。”曹昂也忙站出来附合自己的未婚妻。
    说话之时,他还向马云禄望了一眼,那眼神仿佛是在向她邀功一般,让她感激于自己附合于她,为她哥哥说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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