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屋,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女儿的事情大家站同一战线就算了,如今儿子上学的事,大家也都达成了一致,都觉得艺体这条路可以走,反倒显得她有些蛮不讲理了,果然媳妇是外人。
没人察觉到她情绪上的波动,待人一走,温媛往奶奶身边靠了靠,小声说:“奶奶,我们什么时候出去呀?”
她可没忘记今天要去找梁珩这事儿。
“媛媛想出去了呀,”温奶奶笑道:“我去跟你妈说,说我想出去走走,带上阳阳一起,那孩子做作业都要做傻了。”
说罢,她撑着膝头起身,准备进去跟杨岚打声招呼就走。
温媛坐在花坛上等消息,有一下没一下的踢着地上的槐花,忽发现脚上那双水红色塑料拖鞋底裂开了,她把拖鞋拿在手上看个究竟,离彻底报废还差三四厘米,补补还能穿。
“阿阳,你去帮我拿个蜡烛和锯子片出来。”
温阳笔一扔,跑回了屋。
温媛把锯子片放在蜡烛上烤热,再放上拖鞋底,塑料遇热就熔化,此方法用来补鞋再好不过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臭了点,大股胶味儿直扑脑门。
温阳蹲在一旁,捏着鼻子,瓮声瓮气道:“姐,要不你买双新的吧,这双都腌入味儿了。”
“你看我像买得起新拖鞋的人吗?”
她很穷,非常穷,要买也得等到发工资再买。
“我给你买吧。”
头顶上方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温媛以为听错了,抬头一看,果然是梁珩。
“你怎么来了?!”
温媛顺手把拖鞋塞给温阳,这玩意儿拿在手里实在不怎么优雅,温阳满脸嫌弃,又顺手扔进了花坛,他怎么可以当着梁曼音的面拿着这双破拖鞋!
“我来找伯父伯母说点事情。”说话时,梁珩一直盯着温媛的光脚丫,那脚被晒出了拖鞋印子,实在算不上好看。
以前温媛的脚是白白嫩嫩的,十七岁之前她爱穿平底鞋,每走一步,连接着脚趾的那几条骨骼就会微微凸起,足跟落地时又恢复常态,以此循环,起起伏伏。上高三后,她开始尝试着穿高跟鞋,更衬出脚踝纤细,时刻都在吸/引着人去攀上那脚踝,好把她拉入深渊。
那时梁珩不懂女鞋,看到梁曼音穿什么,第二天就去买双一模一样的,但后来想想女孩子应该不喜欢跟人撞鞋,所以到最后他死,那些鞋子都还放在储物室里没送出去。
“改天我去给你买双高跟鞋。”
梁珩一手提着水果,一手牵着梁曼音进了屋,温媛回过来神,赤着足追了上去。
杨岚刚还在跟温奶奶聊天,脸上笑嘻嘻的,一见梁珩,翻脸比翻书还快。
梁珩依次打过招呼,又叫梁曼音喊人,流程走完后,他就直/挺/挺地站着,杨岚只不说话,也不叫人坐,还是温奶奶出来打了个圆场。
“小梁你怎么来了,媛媛还说待会去找你勒。”
说好的秘密行动,温奶奶一句话就把温媛卖的干干净净,跟温阳有得一拼。
“我来是想跟伯父伯母说点事情。”
“说事情好!”温奶奶给温媛使了个眼色:“不过媛媛他爸今天上班去了,估计得晚上才回来,小梁,要不你留下来吃顿饭。”
杨岚面色又沉了几分,心道这小子倒是会挑时候,怕不是专程过来蹭饭的。
“你喜欢吃什么,娃娃呢,娃娃喜欢吃什么?我待会儿去买。”温奶奶满眼都散着光。
“我去买!”
温媛是知道梁珩爱吃什么的,比起精致的西餐,他更爱吃家常菜,小炒肉,清炒土豆丝,水煮牛肉,牛肉里不能放香菜。
“我也去!”温阳举手道,这种时候真是姐弟一条心。
温媛换了鞋,带着温阳去了市场,买了点生肉和熟菜,他俩都是穷光蛋,买菜的钱还是奶奶给的,就这样温阳还要扣点钱起来买牛奶。
回去时,杨岚在院里枯坐,她不爱跟梁珩待一屋,自己出来了,屋里仅温奶奶和梁珩在聊天,梁曼音在一旁抠桌角。
温阳把牛奶递给小姑娘,又带着她去院里跳皮筋,人数不够,负责拉皮筋的是两条高板凳,俩孩子在院里跳得欢乐,杨岚看得心焦,起身回了卧室,闩了门。
晚饭是不能指望杨岚的,温媛系上围裙,去摘了把香葱,准备做饭,说起来,她还从来没给梁珩做过饭。
路过堂屋时,梁珩问她:“你会做饭吗?”
以前温媛一直读的住校,吃饭在学校食堂,每个星期他会接她去外边吃顿好的,照这样算来,她是没下过厨的,至于她出国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
“会,”温媛拿出自己贤妻良母的架势,回道:“我做饭还是很好吃的。”
在澳大利亚时,她吃不惯西餐,又不想吃速食,只好学着做饭,刚开始味道是不尽人意,但做的多了,也就好吃了。
她熟练的把食材清洗干净,该切片的切的厚薄均匀,该切丝的切的条条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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