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动作夸张,所以屋里两个女人都很清楚地领会他的意思:
这事情,包在我身上。
他只是个孩子,徐氏呆呆不敢相信,却又心存一点侥幸。他是和这个神秘的女人一起来,说不定也有些本事呢?
千岁的脸色沉了下去:“你别胡说八道!”
她嗔怒之下,忘了这家伙从来不“说”。
男孩还是坚决摇头。
千岁觑了徐氏一眼:“她还老想着寻死呢,那就是不要腹里的胎儿了。既然这样何妨废物利用,拿来给丈夫报仇有什么不可以?”
徐氏嚇得身形一晃,双手护着肚皮连连道:“我要孩子,我要生下来!”声音出乎意料地尖厉,睡在隔壁的婆婆被惊动,咳嗽了两声。
男孩朝她笑了笑,然后就往外走。
他离开了,千岁也留不下来,她忿忿叹了口气,转身出了灵堂。
宅子立刻就安静下来。
听着男孩的脚步声远去,然后是木门关闭的声音,徐氏伫立原地半晌,才艰难迈步,往外头走去。
脚步沉重,像是灌了铅。
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草丛中又有秋虫啾鸣。
徐氏不知道那奇怪的一大一小所为何来,他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除了留下一段莫名其妙的对话,似乎对局势没有任何改变。
然而神奇的是,自己变了。
她不想死了,她有孩子。
¥¥¥¥¥
走出朱家,千岁用力戳了戳男孩的胸口:“不懂装懂,小p孩你还想不想攒起愿力了!”
她的指头正好点在木铃铛上,然后——
穿了过去,仿若无物。
千岁沉着脸收手,心里暗叹。真是可笑,对她来说这东西没有实体,能够让她栖身,却无法直接触碰。
男孩一手指着朱家的大门,一手拽出脖子上的木铃铛,对她连晃两下。
千岁冷笑:“你动了恻隐之心?”
“恻隐”是什么东西?男孩歪了歪头,不解。
“就是同情心!”千岁负手而行,抬腿就踢飞了路面上一颗石子儿,正好打在别人家大门上,咚地一声。“光知道同情,没有手段怎么行?你知道么,在你叩响朱家大门之前,她已经往厨房梁上挂好绳圈,打算上吊自尽了。”
男孩吃了一惊。
“既然是朱涣引动天机,我们又不能逆转前因,那么与他有关的人、事都要尽量妥善处理。假使你替徐氏报了仇,她夙愿一了,在人间再无挂念,于是两腿一蹬下黄泉去了,那么这事就可能办得不算完满,到手的愿力就太少了。你费了恁大力气,却没争取到木铃铛的报酬最大化。那真真叫作事倍功半!”
第13章 好心
男孩直勾勾盯着她,目光沉沉。所以,她并不是真想剜出徐氏肚里的胎儿,只是吓唬人家?
千岁哼了一声又道:“你们人类执念太深,只能看得清自己所失,鲜能记起自己所得。”
执念是什么?
“或因求不得,或因不甘心,或因放不下,而坚持太过,那就是执念。”她知道男孩理解不了这个概念,拍了拍他的心口位置,“化开她的执念,她才不会寻死。现在,懂了么?”
男孩似懂非懂。
千岁明白自己说的这些,对一个八岁孩子而言太过艰深。可是她也没料过,木铃铛这等天下至宝会落在一个小乞丐手中!
这算是什么狗p的天意?
吱呀,被石子儿踢中的那扇门打开了,有个老太婆躲在里面探头探脑。她看见男孩微微一怔,眼里透着谨慎,却没有出声询问,很快又关闭门扉。
这一路走来,也遇上了两三行人,都是这条巷子里的住户。大家行色匆匆,都是低头快走。
城主府的命案,就像是盘旋在人们头顶上的阴影,挥之不去。这个弹丸小城的居民,心头恐慌难消。
千岁默默感受这种氛围,一边对男孩道:“你换了这身装束,见过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难免起疑。唯今之计,要尽快做完木铃铛的任务,离开黟城。”
小城里来了个生面孔的男孩,在熟人社会,这种讯息也会快速传播。在黟城耽搁越久,那伙黑衣人得到风声的概率也就越大,他们迟早会把他和当时的小乞丐关联起来。
到得那时,或许就是杀身之祸。
“现在,你想好怎么替朱涣报仇了么?”
男孩默然。方法哪是那么容易想的,他们在暗,对方也在暗。
快要走到巷口,两人却停下脚步。
前面就是南大街了。平日里街上没几个人,现在却灯火通明,卫兵来回巡弋。
命案发生以后,全城警戒,夜里有宵禁。先前在居民巷里也就罢了,现在男孩可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过主街去。
他没有合适的身份。
男孩看向千岁,眼里有询问。这女人神通广大,就没办法助他瞒天过海吗?
千岁难得秒懂他的眼神,摊了摊手:“换在全盛时,帮你潜行不过举手之劳;可现在么,没有余力。”
也就是说,不成了。
男孩想了想,转身就往回走。
“去哪?”
他揉了揉眼,比了个睡觉的手势。
千岁:“……”这小子心可真大。
罢了,夜已过半,今晚就到这里罢,再折腾就天亮了。
两人折回刘诠家。千岁提着他翻过围墙,穿堂入室,没有惊动任何人。
屋里只有一张床。
男孩看了看她,睡觉么?
“你睡吧。”千岁走到角落,抱起那只奄奄一息的白猫,“我还有事要做。”
毕竟年幼,男孩其实已经很乏了。他躺到床上,才打了个呵欠就睁不开眼。
沉入梦乡之前,他望见猫儿被放到桌面上,千岁抚着它,指尖发出一点柔和的微光。
那光照亮了她的眉眼,软化了她的凌厉,让她看上去像慈眉善目、救苦救难的神明。
当然男孩知道,这只是假象。他隐约觉得奇怪:花力气去救助一只猫,这女人有那么好心?
然后,他就睡着了。
……
次日天晴,阳光明媚。
刘诠特地出门买了早点,也有男孩一份儿。
芝麻烧饼和羊杂汤。
刘诠的老娘牙口不好,羊杂自然是咬不动的。老太婆一边喝着豆浆,一边打量男孩。才睡过一觉,家里突然就多了个孩子,真是古怪。
刘诠笑呵呵对她道:“还记得肇县的老王?”
“那个老鳏夫?很多年没听你提起了。”
“就是他,娘记性真好。”刘诠夸了一句,紧接着就道,“他要出趟远门办差,时间挺久,就把儿子暂时寄到咱家来。”
老太婆哦了一声:“昨个儿怎没听你说起?”这么一碗羊杂汤就要十文,刘诠平时哪里舍得买,如今竟然特地出门给他打上一碗。
别人投注过来的眼神,男孩从来视若无睹,只是闷头用饭。
刘诠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脑袋。不是他喜欢撒谎,可是老娘最讨厌满街跑的小乞丐,他们不仅讨饭还偷钱。
“害羞还是不会说话?”再不讨喜的孩子,进门总要叫人吧?可这男娃从头到尾一声不吭。
刘诠吞吐两下:“这孩子,嗓子有点儿麻烦。”
原来他领了个小哑巴回家,难怪先前不敢说。老太婆瞪他一眼,才问男孩,“好吃么?”
这孩子也太吓人了,比巴掌还大的烧饼,十几次呼吸的功夫就能啃完。她和儿子才说了几句话啊,男娃就吞了三个大烧饼。
他只顾着喝羊杂汤,抽空点了点头。
热乎乎的鲜汤,香喷喷的饼子,他从没吃过这样的好东西!
一张嘴好像都不太够用。
老太婆把盘子里最后一个烧饼也夹进他的碗里,“长身体的时候,要多吃点。”
他毫不客气,拿起来就啃。过去几年的流浪生活教会他,吃东西千万不能矜持,否则就要饿肚子。
吃过早饭,老太婆就拐着杖去院子晒太阳了。
男孩正舔着指头上的芝麻粒儿,刘诠就凑过来低声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孩子动作一顿,刘诠就赶紧摆手:“我不是催你走啊。反正你在城里举目无亲,不如认我作义父,今后就住在我家如何?”
他早年丧妻,膝下无子,如今年纪大了,家里又无余财,城里的女人未必看得上他。不如收养这个孩子,家中可享天伦之乐,他自己也算真正报答人家的救命之恩。
男孩没有吱声,像在考虑。
院里,老太婆唤他。刘诠笑道:“你慢慢想,不用急着回复。”说罢,站起来走了出去。
他的老娘就站在院门边上,把他招到身边才低声问:“这孩子要在咱家住上多久?”
“少则几日,多则两三月吧。”刘诠打算先应付掉这一关再说,“你也知道,出趟远门回家,哪有那么准时。”
第14章 猫
“不懂甚礼数,又是个哑巴!”老太婆哎了一声,“你看别家的孩子,小嘴都可甜哪,这个就像闷瓜……”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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