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禾眨了眨眼睛:“认识的。”
“啊?我见过你?”
“三年前,我们在虬泽见过,我们还一起吃过馒头。”简禾莫名有些紧张,深吸口气,期待道:“你还记得我吗?”
贺熠茫然道:“有这样的事吗?”
“……你不记得了啊。”
不过也是,他当时的处境那么差,可能有不少人都送过吃的给他。一个只有一面之缘,没说上几句话的陌生人,能指望对方记得多久?只有她鬼迷心窍,一直没忘记罢了。
忽然,前方传来了一声“噗嗤”的笑声。贺熠拍膝,笑得前仰后伏,极为放肆。
简禾懵了懵,倏地反应过来,恼道:“你笑什么?”
“哈哈哈哈哈!”贺熠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意,乐不可支道:“你好容易上当呀。我怎么可能会忘记你呢——送我馒头吃的姐姐。对了,我是不是答应过你,下次见面时,要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的?”
得知了眼前的人就是三年前的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姐姐后,贺熠这下是彻底没了后顾之忧,心安理得而又有些得意地在她的房间里住了下来。
大概是天意使然,他住进来没多久,虬泽一带就下起了大暴雨。连天的雨水冲刷,导致山体滑坡,堵塞住了几条最多人走的大路。小路既不安全,又泥泞不堪,车马难行。这下就算想快点离开,也要等雨期过去。几人变相被困在了驿站这里了。
客栈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直缩在一张小凳子上睡觉不是办法。简禾干脆请客栈的掌柜多搭了一张临时的小床。
夜深人静时,贺熠翻了个身,冲简禾的背影无声地、恶劣地做了个口型——傻子。
天字第一号大傻子。
又蠢,又单纯,又好骗。
当年看到脏兮兮的他时,这傻子就上赶着要和他交朋友,也不懂图的什么。到了三年后,他最狼狈的这个时候,她又撞到他眼前,上赶着要当冤大头。
换了是平时,他绝无可能和一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同居一室。喘过一口气后,顺走她的钱袋,一走了之——这才是他的作风。
坏就坏在,他刚好伤了腿,山路又难走,万一她发现东西没了带人来追,他没有十成十的把握可以逃掉。既然这样,还不如退而求其次。留在这里白吃白喝,有床睡,有药敷,又有人伺候,还能躲风头,何乐而不为?不享受才有鬼了。
反正嘛,她想什么都和他无关,只要现在对他好就成。
等他物尽其用、借这个傻瓜的地方养好伤,之后再甩开她也不迟。
这次十年罕见的暴雨,断断续续地下了快一个月。驿站就像一座孤岛,没别的地方好去了,大部分时间简禾都待在房间里。一方是十五岁的少女,一方是十一岁的孩子,生活习惯、出身经历都大不一样。只是,两人的生活却异常和谐,仿佛是两块缺边损角的玉石,经由过上辈子的打磨,到了这一生,刚好能无缝地合在一起。
为了博取同情,这段时间里,贺熠一直在装乖,刻意收敛起自己在市井习来的流氓野气。因为和简禾有四岁的年龄差,他自作主张,给简禾取了个亲亲热热的称呼,叫做“小禾姐姐”,还每每都拉长声音来喊,和撒娇没什么两样。再加上他的相貌本来就秀气又讨喜,装乖也裝得挺像那么回事。
仿佛在和他作对,烧伤的地方愈合很慢,皮肉长合处还痒得不得了,痒得他想在地上打滚。不仅如此,他还每天都要喝上一碗苦得舌头都要掉下来的黑漆漆的药。多少次,他都恨不得把药碗打翻,再踩上几脚,可是想到这对他的身体有好处,简禾又看着他,贺熠无办法发作,只好捏着鼻子,灌毒药一样喝进去。
这样的日子,相安无事地过了十天。
这日的黄昏,又是一场沥沥小雨。雨很快就停了,空气反倒比下雨前更憋闷了,估计一会儿,还会有场更大的雨来袭。
快天黑时,简禾突然出了一趟门。等她回来的时候,大雨已经下起来了,房间的灯是灭的,窗户也被吹开了。简禾将蜡烛点亮了,才看到床铺上拱起了一个小包。
简禾拉了拉被子,拉不开。再用点力,扯开的那瞬间,看见了一双惧恨交加的小脸。贺熠在被子里缩成一团,脸上畏惧而僵硬的表情还来不及收起来,就像一只被抢走了保护壳的寄居蟹,有些可怜,又有些滑稽。
滴水不漏地装了那么多天,这是他第一次露出了像个孩子的真实反应。
简禾佯作没有察觉他的异样,慢慢地将被子扔到了一旁,放轻声音:“你躲在这里干什么?”
“……”
简禾望了一眼窗外,雷声轰轰,暴雨如注,了然道:“……你怕打雷?为什么一直不说?”
贺熠看见她回来了,悄然松了口气,坐直了身子,嘴硬道:“谁说我怕。”
其实,说“怕”不对,说“不怕”也不对。他没经历过任何会惹来阴影的事,可是,内心深处对雷声的惧怕,却像是上辈子就结下、再经由娘胎带到这辈子来的。只要所处的地方有人,任外面的天如何鬼哭狼嚎,他都无所畏惧。但若是孤身一人,他对雷声的惧怕就会被无限勾起,恐惧被渲染到极限,恨不得堵死耳朵、躲到黑漆漆的地方,听不见一点声音才好。
说起来……下了这么多天的雨,这次是他第一次尝到从前的害怕滋味。大概是因为一直有人陪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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