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之妙,很是好奇。
白衣少年作揖回礼道:“蜀中李白,见过王兄!”
李……
李白!
诗仙李白!
裴旻脑子一震,带着几分炽烈的看着白衣少年,心中忍不住激动。
这种强烈的感觉,见到李隆基、薛纳这些大人物都没有,但是面对眼前这个少年却出现了!
一个传奇一样的诗人,将浪漫主义的诗句带向了巅峰的诗仙。
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李白的,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没拜读背诵过他的诗句。
从最简单的《静夜思》,到震撼人心的《将进酒》,谁人不识?
面对王之涣的道谢,李白忙道:“王兄不必如此……在下有幸,拜读过王兄的诗句,深感造境深远,令人裹身诗中,布在人口,回味无穷,能够有幸相识,深感荣幸。”
他并非客套话。
王之涣的善五言诗,以描写边塞风光为胜,是浪漫主义诗人,而李白同样的浪漫主义诗人,而且是将浪漫主义推向巅峰的诗人,在这方面他们志趣相投。
李白固然心xing高傲,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却也十分热情。
王之涣对裴旻道:“国公,多亏了这位仁兄相助,属下才有幸逃脱魔掌。”
裴旻此刻也回过神来,抱拳问好笑道:“可是张老哥口中的李白?虽初次相见,但李兄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
李白对仕途极为热衷,却又看不上官架子,对于威势、派头极为鄙夷。说好听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的就算蔑视礼法。
裴旻这般无官架子,让李白亦是好感大生,遂然道:“张老哥在蜀中时,不止一次与在下说到裴国公的名字,赞国公是难得一见的好人物。今日相遇,果真如此。”
他自然不说此次出蜀就是是为裴旻来的。
他好任侠,酷爱剑技,少年时拜左邻击剑老人学练剑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蜀中一代也颇有侠名。
那日偶遇张旭,从他口中听闻裴旻事迹,尤其是听张旭说裴旻年及十八,为了替母争光,单人入长安,与解县酒馆与之偶遇,悟出草圣剑一事,让李白听了甚为神往。
李白今年虚岁十七,比当年裴旻远入长安尚小一岁,但他觉得裴旻十八便能做到单人入长安,与张旭、贺知章为伍,与太平公主斗志斗勇,闯出赫赫威名,十七岁的自己一样能够做到。遂然辞别双亲,北上出蜀,想要见一见张旭口中的“裴老弟”到底何德何能,让当世第一书法名家如此赞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想知道裴旻的剑,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乎其神。
第三十章 愿陪国公,一醉方休
李白虽然未见裴旻动武,然先前那一剑的风采,俨然让他意识到裴旻这个关中第一剑绝非是浪得虚名,至少比他更是厉害!
裴旻笑道:“张老哥的酒友,便是我裴旻的酒友。李兄今夜便住我府上,我府中别的没有,就是好酒管够。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近至关中玉浮梁,远达西域葡萄酒,应有尽有。”
李白无愧是酒中八仙,但听此话,神色以是迫不及待,也不客套,一口应下:“恭敬不如从命。”
“不过在喝酒之前,还需以正事为上。”裴旻看了一眼周边的环境,道:“可否与我去府衙一叙,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西域马贼为何来鄯州,那巨汉似乎跟马贼不是一伙的,他们暗中储备米粮,意yu何为?”
李白道:“巨汉到底是什么人,并不清楚。秃鹰的情况,白略知一二,若能对国公有所帮助,定当知无不言。”
裴旻让人给王之涣、李白准备了一匹坐骑,三人返回了节度使官邸。
李白也向裴旻、王之涣说明了情况。
原来李白出蜀北上,正逢陇右大旱。面对天灾,李白亦是无能为力,更不愿在这个时候打扰一心为陇右百姓谋福的裴旻,便往西方行去。
李白先人与隋末年间罪徙西域,出生于碎叶城。五岁那年,方才迁途蜀中巴西,幼年懵懂记忆,依稀有着碎叶城的点滴风貌,甚为怀念,遂然仗剑西行,过张掖、入酒泉,一览西方独特的人文
分段阅读_第 7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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