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夜色中,小钢炮越野奔行在从蜀都往渝城的高速公路上。
沈崇全神贯注的开车,梁仔全神贯注的……看小说。
沈拳王有点不乐意了,“我说狗子你趁着这点时间用手机刷刷乐县的新闻,看有没什么可用的信息啊。”
狗子摊爪,“还是别吧,老大,就算真有人失踪了,也不可能这么快出新闻呀。”
“也对,那你入侵乐县警务部门的系统,跟踪下最新的报警信息。”
梁仔傻眼。
常言道狗眼看人低,在咱们老大这儿是人眼看狗高!
“老大你真看得起我。”
沈崇反应过来,这种对自己来说喝汤一样的小事,对狗子却是天方夜谭。
大手子当久了,心里完全忽略这些事的技术含量了呢。
他扭头看看自己的搭档,又有点丧气。
想想人家狄仁杰和元芳、包拯和展昭、福尔摩斯和华生,老大都很厉害,小弟却也个个都很强,再瞧瞧咱家这混吃等死的废狗。
大家都是主角命格,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老大你又开始嫌弃我了。”
“为什么在这种破事上你就这么敏锐!”
他一路不做停歇的连夜赶回牌楼镇,到了之后甚至连老宅都没空去,直接驱车前往牌楼镇与临江镇交界的位置,找到那昏黄路灯下的监控头。
夜色中,路灯下,锈迹斑斑的铁架,老旧的天网探头无力的悬挂在上面。
一阵风吹过,铁架上竟传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梁仔你闻一下这附近呢。”
沈崇指着记忆里黑影路过的田埂边,说道。
梁仔伸长脖子,将鼻尖贴着地面一路往前闻去,层层叠叠的幻影重像伴随着它的动作而时隐时现。
梁仔如今黄级二品的妖元能力全开,形象上与之前黄三或者黄四品时差别不大,但威力却大为增强。
说来也是玄妙,出门时狗子恹恹欲睡,到地方已快十一点,它倒是变得精神抖擞状态上佳了。
沈崇不敢出声打搅它。
等它嗅了快两分钟,终于抬头。
沈崇略紧张的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狗子扭头盯着水田,良久之后感慨道:“老大,不如我们在旁边生一堆火吧?”
“干嘛?”
“这天干物燥,水田发旱的,田里有好多黄鳝在冬眠,挺适合生活吃烤黄鳝的。”
“滚!就没别的了?”
梁仔摇头,“有!”
“什么?”
“都是虾蟹之类的水产,但现在是抱卵期,如果吃她们会伤天德的。”
“我真是服了你了!灵能者呢?妖怪的味道呢?”
梁仔给沈崇狠狠拍了掌脑门,可算老实了,“唉,这个真没,按照老大你说的,大约四五天前的味道吧,但真没啊!”
“是时间太长散尽了吗?”
狗子想了想又摇头,“不是,这儿反反复复飘来飘去的,只有水产、人、狗、猪、鸡鸭鹅的味道,再没别的了。”
沈崇还是不死心,让梁仔扩大搜索面积。
这可苦了狗子,更苦了他自己。
一人一犬如同孤魂野鬼般巡睃整夜直到旭日初升天光大亮,还是毫无头绪。
他可算是明白为何斩妖多次巡查也没能把那货揪出来了,真是异乎寻常的机警狡猾,连狗子这p侦察兵都成了真·废狗。
当太阳完全升上天空时,硬着狗头皮鏖战整夜的狗子终于心态爆炸,顺便状态也爆炸了。
“老大我不行了,真不行了,哪怕单开一个嗅觉幻影我也撑不住了,让我歇歇,我好困……呼呼呼……”
堂堂看门狗,居然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下沉沉睡去,毫无危机紧迫感。
没奈何,沈崇扛起狗子往回走了几里路,回到小钢炮越野上,开车走人。
他先去牌楼镇上的老家宅子看了眼。
这套沿街的平房的木门已快十年没被人打开过,门锁都完全锈蚀掉了,沈崇在家里翻出来的钥匙都插不进去。
他想了想,索性还是别进去了吧。
记得当初走时,就没在里面留什么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如今里面的家具和那点不顶事的家电早已不能用了,想住里面更是不可能。
要想把里面重新收拾到能住人,没个一两天功夫不可能。
时间不等人呐。
也罢,走吧,先随便在镇上找个旅馆住着,等回头忙完了再说。
他把车开到了街口,终于找到家靠谱的带停车位的旅店。
店老板是生面孔,抄着外地口音,应该是这些年新搬来的小老板,没能认出沈崇来。
写了个房间,把狗子扛回去放椅子上蜷缩着。
给这货补垫上层毛毯,让它睡更舒服,沈崇也沉沉睡下。
三天之后,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此事的难度。
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力还没发挥出来,我需要更强烈的情绪。”
狗子一脸茫然,“哈?”
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
沈崇走上前俯下身,小心翼翼的问。
刘向林茫茫然收回看着路口的目光,抬起头来,用浑浊得如同泥浆的眼神看沈崇,“你……你是谁?”
沈崇被他这空落落的眼珠子盯得揪心皱眉,在他身边颓然坐下,捡起地上还剩下几支的烟盒子,自顾自摸出根自从进了体校后就没碰过的烟含在嘴里。
“借个火。”
刘向林呆呆递来火机。
啪。
沈崇深深的吸了口,熏到他辣眼睛,呛喉咙,“我沈崇啊。”
第223章 情绪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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